转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开展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04 14:03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委办(2020—174))精神,进一步提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结合重庆实际,现就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挥远程继续医学教育优势

鉴于现阶段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项目申办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将2022年国家级与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面授项目的执行方式调整为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开展,充分发挥远程教育方便快捷的优势。对于项目的线上举办部分,申办单位可根据需要选择适宜的教学网站实施,亦可依托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实施。

二、做好项目举办前的申请报备

面授项目调整为线上形式后,仍参照面授项目相关规范管理。拟申请调整的项目,应在项目举办1周前由项目申办单位提出申请(多期项目可选择单独申请或一并申请,且举办时间不限于申报立项填写时间)。首先填写“继续医学教育面授项目调整为线上举办申请表”(附件1),连同盖章通知扫描版、日程一并发送至邮箱:cqscme@163.com。其次通过“市继续医学教育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举办申请”时需额外在“设置期数”中选择“线上”的举办方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定期通过审核对应项目的方式反馈结果,“项目状态”变更为“已通过”即表示申请审核通过。举办通知须符合管理规定要求,在醒目位置标注项目编号、教学网址等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举办国家级项目应及时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做好项目举办前信息报备。

三、加强项目举办中的过程管理

申办单位要重点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与学习效果考核,严谨选择合作的教学网站或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保证多次签到、学习时段在线时长监控(多天举办项目分别监控每日在线时长)、课后答题等过程管理痕迹。教师授课方式不限于直播,亦可通过录播的方式。线上部分开展后,筛选全程参加者名单,引导其线下通过二维码或身份证完成签到。签到时间可不限于举办当天,至多能为线上参加人员延期一周。签到地点亦可在遵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条件下灵活选择。

四、规范项目举办后的学分授予

申办单位所授学分不得超过申报时核定的学分,应按照实际课程学时相应核减。学分获得时间为实际授课时间,与实际签到时间无关,且同样遵循项目学分每天最多只可获得2学分的规定。国家级项目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市级项目参加者按每4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1学分。实际课程学时不足最低授分学时要求的项目或未能完成拟授学分当日的全部课程者均不应授予学分。申办单位应及时上传签到记录,提交参加者学分并录入主讲人学分。

五、及时汇报情况并妥善存档资料

项目申办单位应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汇报与存档工作。国家级项目在项目举办后2周内需登录“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填报活动日程、学员通讯录、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等内容。市级项目根据项目开展方式,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与证明材料发送到邮箱:cqscme@163.com。设有线下会场的,需附签到册扫描件及三张课堂全景照片;设有线上直播的,需附每日参会人员名单(含姓名、有效签入签出时间、参会时长等)及三张不同讲者的授课截图。项目筹备到执行过程中的通知、日程、教材或幻灯片(教师因版权、保密等原因不予提供的,请予以文字记录)、教师及学员通讯录、项目评估原始记录、评估结果及学员考核记录等有关文档需妥善保留备查,存档时间应不少于2年。

联系人:吕在明、杨桓,联系电话:6360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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