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04 14:03
经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专家组审定,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现将2022 年第二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250项予以公布,凡参加学习者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I 类学分。有关要求如下:
一、切实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
项目申办单位要严格落实申报通知及《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中的要求。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肃培训纪律,加强学风建设,合理安排培训日程。在下发培训通知、学员入学报到和学习培训期间,要对学员明确有关纪律要求。强化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引导学员端正学习态度,按照培训日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举办项目时应派专人跟班管理,不得将项目交由其他单位举办,对确需有承办、协办单位等情况,项目申办单位要加强对项目举办的全过程管理。项目收费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二、严格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
各项目主办单位应在项目举办1 周前通过重庆继续医学教育服务管理平台进行项目举办申请,对参加项目活动的学员经二维码或身份证签到授予电子学分。在项目结束后1 周内,由项目主办单位将项目执行情况,包括学员名册或签到册照片、课堂全景照片等电子版报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邮箱(cqscme@163.com,格式见附件2)。
为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学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每天最多只可获得2 学分(涉及国家级、市级、区县级和单位自管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最先上传平台的学分为准,多刷多签的学分无效。
三、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面授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