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斯维加斯网站welcome会员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23-12-22 09: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拉斯维加斯网站welcome(以下简称“本会”)与会员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做好会员的发展、服务和组织管理工作,促进本会健康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拉斯维加斯网站welcome章程》,以及中华医学会、重庆市民政局等关于学术团体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会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名誉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三条 本会会员管理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凡在本会的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拥护本会章程,遵纪守法,践行科学道德规范,有加入本会意愿,参加本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会会员。
第二章 入会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 会员入会的条件
一、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分为个人普通会员和个人专科会员。
(一)个人普通会员
1.高等医、药学院校毕业,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取得初级以上职称者。
2.从事与医学有关学科的工作,具备以上相应职称者。
3.积极支持本会工作,从事有关卫生管理工作的管理干部。
(二)个人专科会员
1.本会个人普通会员中会龄3年(含)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3年(含)以上;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
2.符合本会常务理事会审定的其他条件者。
二、名誉会员
(一)著名的外籍(海外)医学专家,热心赞助本会工作,对我市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有重要贡献者;或非医学界的外籍(海外)专家和知名人士,赞助本会工作,并对促进我市与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友好关系做出重要贡献者。
(二)本会会员中具有30年以上会龄,取得主任医师或相应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威望,在本学科发展中成绩卓著,热心支持本会工作,能履行名誉会员义务者。
三、单位会员
与本会业务范围有关,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医疗卫生、医学教育、医学科研机构和依法登记成立的社团、以及医药生产企业等单位。
第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个人普通会员及个人专科会员由本人在本会官方网站会员注册入口提交申请,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
二、名誉会员由本会专业委员会或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提出推荐名单,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后由会长授予证书。
三、单位会员由单位法人代表向本会提出申请,由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
第三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会员享受下列权利
一、个人普通会员
1.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入选相应专业学组委员的权利;
3.享有对本会及本会专业学术组织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4.优先参加本会专业学术组织举办的有关学术活动,享受会务费10-20%的优惠;
5.优先获得本会选派和资助出席学术会议的机会;
6.免费参加本会举办的日常学术讲座;
7.本会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个人专科会员及名誉会员
个人专科会员及名誉会员除享有个人普通会员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权利:
1.享有入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相应专业委员会及青年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2.优先推选为中华医学会相应专科分会委员、青年委员候选人;
3.优先入选本会专家咨询、专项评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及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医学诊断专家库;
4.在申报本会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奖励及推荐为各类优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
5.享受本会为个人专科会员及名誉会员提供的差异化会员服务;
6.优秀个人专科会员及名誉会员可获得宣传、表彰;
三、单位会员
1.享有推荐本会理事、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2.优先从单位会员中考虑推荐本会专业学术组织委员和其他优秀科技人才;
3.可申请本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和指导,在本会的支持和协助下举办学术活动;
4.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各种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并享受一定优惠政策;
5.可通过本会协助开展医药科研成果的应用推广;
6.优先申报本会有关科研课题,推荐优秀科研成果奖励;
7.遇医疗纠纷时,提供专家技术支持;
8.免费获得本会编印的相关资料;
9.获得在本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服务权利;
10.享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11.本会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和所在专业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完成本会和所在专委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三、参加本会和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有关社会公益活动;
四、参加本会组织的科技推广、科学普及和咨询活动;
五、为发展本会事业,自愿捐赠或接受委托依法募集资金;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七、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八、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 会费管理
第九条 会费的标准
《拉斯维加斯网站welcome会员会费标准》经2019年6月19日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一、个人会员
(一)个人普通会员:50元/年;
(二)个人专科会员:100元/年。
二、单位会员
(一)医疗机构:三级医院10000元/年,二级医院5000元/年,二级以下医院2000元/年;
(二)医药及相关企业:20000元/年。
第十条 会费的收缴与使用
一、会费的收缴
(一)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增强会员意识、加强组织观念的具体措施。本会《章程》规定,会员应每年按时缴纳会费。本会所设各类会员均应在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当年度会费。
(二)单位会员会费由本会直接收取;本会在区县(自治县)医学会、委属(代管)医疗机构及驻渝部队医院设立会员工作站,设立了会员工作站的区县(自治县)医疗机构、委属(代管)医疗机构及驻渝部队医院个人会员会费由相应会员工作站代收。其他单位个人会员会费直接登录会员管理系统缴纳。
设立会员工作站的单位名单可登陆本会网站查询。
(三)会员因各种原因退出本会,其已缴纳会费不予退还。
二、会费的使用
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围绕本会宗旨,主要用于:
(一)本会开展的学术活动;
(二)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成本支出;
(三)本会开展的各种类型的专题讲座、继续医学教育、医学科普活动等公益活动;
(四)本会单位会员、理事和专业委员会免费获得本会编印相关资料的成本支出;
(五)本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费用支出;
(六)完成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购置和人员费用开支;
(七)奖励有学术成就的会员和优秀论文作者;
(八)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
(九)本会为会员服务的管理费用;
(十)其他合法支出。
第十一条 会费的管理与监督
一、会费收取后由本会按照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规定出具“重庆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二、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管理会费,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建立健全会计账目,会费收支情况每年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和会员的咨询和监督。
三、会费标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时,需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并提请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审议通过。
四、为进一步加强本会与各区县(自治县)医学会、委属(代管)医疗机构及驻渝部队医院的联系与合作,实现对会员的精准服务,本着务实、互惠、可行的原则,本会在相关单位设立会员工作站,负责各区县(自治县)医疗机构、委属(代管)医疗机构及驻渝部队医院个人会员会费收取及相关工作的落实,本会按收取会费的50%支付各会员工作站工作经费。
第五章 会籍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会员档案,健全会员信息。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健全会员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并定期更新完善。通过会员管理系统,加强与会员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方便会员履行义务和维护权益。
第十三条 本会个人普通会员及个人专科会员可在会员管理系统上打印电子会员证,也可关注拉斯维加斯网站welcome微信公众号后登录会员中心查看电子会员证。单位会员、名誉会员直接发放本会签发的证书。个人会员因工作调离重庆市,须办理会籍转移手续。
第十四条 单位会员合并、分立、注销及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方式等,应及时函告本会。个人会员信息变动时,应登录会员管理系统更新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予以除名;被剥夺公民权利者,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六章 个人会员管理组织体系
第十七条 本会在区县(自治县)医学会、委属(代管)医疗机构及驻渝部队医院设立会员工作站,实行合作管理模式,设立会员工作站的单位名单将在本会网站公示。
第十八条 各会员工作站要明确一个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个人会员管理工作,同时加强与本会会员部的相互联系与协调,把会员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九条 各会员工作站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应区县(自治县)医疗机构和各单位个人会员会费的收取工作;
二、负责对应区县(自治县)医疗机构和各单位个人会员参加学术活动、组织的联系工作;
三、传达本会活动信息;
四、掌握个人会员变化动态和负责发展个人会员的联系工作;
五、反映个人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权属拉斯维加斯网站welcome。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2019年10月29日拉斯维加斯网站welcome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